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1
10月21日,市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琼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通辽市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通辽市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强调,要强化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资金保障,优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健全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压紧压实化债主体责任,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积极向上争取化债资金支持,及时报告政府债务变动情况,认真履行预算调整审查批准程序,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要精准研判财政经济运行形势,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高质量做好2027年预算编制各项工作,切实增强预算安排的精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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