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2
6月22日,市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步审查《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通辽市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通辽市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通辽市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强调,要加快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杜绝资金闲置沉淀、长期挂账等问题,更好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用足用好债务置换政策,积极推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如期完成融资平台退出任务。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理念,统筹推进债务总量压降、结构优化、风险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通辽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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