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4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峰率立法调研组赴库伦旗、奈曼旗开展《通辽市住宅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中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市司法局、住建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认真听取两地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责任主体、基层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关于《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条款完善、监管职责划分、民生实际需求等方面深入交流、细致研讨,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夯实了实践基础。

调研组指出,住宅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保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筑牢城市安全防线的重要民生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理念,秉持需要几条立几条、几条管用定几条的立法原则,立足基层实际、聚焦突出问题,不贪大求全、力求精准务实。
调研组强调,会后将系统梳理归纳本次调研征集的各类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论证,把基层成熟经验、群众合理诉求融入法规之中,进一步明晰责任边界、细化监管举措、健全管理制度,着力制定一部贴合实际、务实管用、便于执行、群众认可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用电安全、护航基层治理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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