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9
4月27日至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石继安带队到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琼,市政府副市长陈奕名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国电投内蒙古公司南露天煤矿、霍林河循环经济电力监控指挥中心、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通辽)高端重型装备制造基地等地,详细了解我市在能源基地建设、煤炭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绿电与产业协同开发等方面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通辽市、科尔沁区两级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就下一步修改《条例》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内蒙古支撑。要充分发挥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积极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机遇,全力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着力在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中展现更多通辽作为。要持续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条例》核心内容,切实筑牢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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