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31
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颖轶对条例作了解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和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原则,凝结了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
条例的制定出台,结束了我市校外托管行业长期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回应了广大群众对民生服务的期盼,满足了家长对优质、规范托管服务的需求,是我市开展“小切口”创制性立法的又一具体实践。条例的施行,对规范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保障托管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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