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2
9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兰芳率执法检查组对《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纪委监委、文明办、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先后深入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的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村社区等地,对婚姻登记经办服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教育及社会普及、修订村规民约、推广积分制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基层工作人员、村(居)民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我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指出,《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关于移风易俗领域的立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文明进步。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要以问题、需求、发展为导向,确保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有力。要聚焦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做细做实宣传解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条例》内容,推动移风易俗理念深入人心。要扛牢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遵循法定职责、范围和程序,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工作体系,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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