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大司法监督职能,坚定不移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以自治区党委“助企行动”为牵引,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年度重点监督工作。
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科左后旗、科尔沁区、科左中旗、开鲁县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听取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全市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调研和常委会审议情况印发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司法护航显成效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54330件,审执结53676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健全完善“24小时诉讼服务站”,畅通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受理破产案件130件,审结125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505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结申请人为企业案件8104件,执行到位53.26亿元;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7856件,执行到位51.78亿元;率先开展“执破融合”,共移送“执转破”案件27件,出清终本执行案件385件,涉及金额20.22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3件。
分析研判找短板
调研中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是对平等保护司法理念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积极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质效需进一步提升,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是胜诉权益执行难、“案结事不了”的现象还未有效破解,执行队伍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府院联动整体合力需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健全;五是司法服务需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引导不够到位,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靶向发力提质效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以“助企行动”为牵引,坚定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贯穿到发挥审判职能、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全过程、全领域、各环节;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畅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融资难融资贵、拖欠账款等痛点难点堵点,加强对同类案件的研究,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治“同案不同判”问题。深化繁简分流,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实质性化解;三要加大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努力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执行结案率的科学考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四要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信息共享平台,持续完善“执破融合”“个债清理”相关制度举措,推动“僵尸”企业出清,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五要延伸司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聚力审前调解,为民营企业提供最优解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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