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0
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一号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5年2月28日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经2025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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