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2
2025年2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已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专题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近四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工委与各工委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部署,紧紧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总要求,守正创新、统筹谋划,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具体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共审查办结市人民政府和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1件,围绕涉及重要法律制定或者修改、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10次,及时发现并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显性化、常态化。
在制定出台《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配套规定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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