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根据《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阅卷组到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抽样评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了2名评议对象2021年以来各自主办的5件案件、共10件案件卷宗进行了评阅。
阅卷前,履职评议阅卷组进行了集中培训,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的通知>》为本次案卷评阅依据和标准,并明确评阅案卷的数量、类型方式、步骤、注意事项等具体要求。
从阅卷情况看,2位评议对象能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法律理解和适用比较精准,能够充分体现法律权威,做到公正司法。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阅卷组将全面梳理阅卷情况,为集中评议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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