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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助推社会“大治理”——《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出台侧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2

近年来,通辽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中有增,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是,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仍然存在,不仅加重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社会风气,还影响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此,经市委常委会批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程序,把《条例》作为2023年审议项目,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2023年6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经2023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未设章节,共二十七条,以小切口立法为导向,注重短而精,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发展迫切需要的问题,集中解决社会治理顽疾,推动实现社会大治理。

聚焦“精准”立项,绘制立法“最佳施工图”

常委会突出选题精准、体例精简,立法理念实现由“大而全”向“小而精”的逐步转变。坚持“一事一法”,制定出台了《条例》,推动“小切口”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通辽市基层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8部办局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有必要出台一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使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促进文明行为扎实有效开展。提出了规范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余事内办、孝老爱亲五类事项,明确了推行、倡导、反对和禁止的行为,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条例起草初期,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旗县市区开展立法前调研,摸清我市移风易俗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成功经验和解决方案。条例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中调研组,深入部分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组织开展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余事内办、孝老爱亲等数据统计,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数据基础。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为学习借鉴移风易俗先进地区立法经验,通辽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雅安市开展立法考察,了解当地立法背景、存在的主要问题、立法规范的事项以及保障措施的依据,还了解了立法遇到的主要问题、立法应当坚持的原则等,进一步开拓了立法视野。

突出“人民”中心,探寻立法“最大公约数”

在立法项目起草过程中,多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立法咨询顾问等参加立法调研、座谈研讨等活动,有效凝聚了民众“大智慧”,以“小切口”立法书写维护人民利益的大文章。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立法过程中,先后在通辽日报、通辽人大网站等市级媒体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辖区群众意见,并多次书面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党委宣传部和民政等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建议意见,最大限度吸纳了合法、合理、有效的建议意见。增加听证、意识形态审查等新的立法程序。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草案修改稿)》听证会;委托市委宣传部开展了意识形态审查,还委托市司法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使立法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更加高效。多次协商修改。《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后,起草小组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农牧局、妇联等有关单位协商修改。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组织立法咨询顾问专题论证,联合协商修改,创造了通辽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协商修改次数之最,有效确保立法可行性。

坚持“立行”并重,守好立法“最强主阵地”

《条例》制定和颁布后,注重加强立法与普法相衔接和普及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条例》的群众知晓度。拓宽宣传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构建“人大公众号+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的立法宣传矩阵,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规、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推动《条例》从“纸上”落到“地上”。开展系列活动。扎鲁特旗通过“老孙话文明”快板书这个宣传平台,将《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宣传作为2023年的工作重点,推出了多件作品,条例随着作品走进居民家中,流传在大街小巷。科左后旗在苏木乡镇推出红白喜事礼金试点工作,倡议“红事一百元,礼轻情意重;白事不随礼,大家都帮忙”,不断扩大推广范围,减轻了群众负担。开展立法“回头看”。常态化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模式,后期将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定期跟踪调查、综合研判,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措施,继续做实做好“小切口”立法“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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