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7
6月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琼带队赴开鲁县、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开鲁县东岸春城、吉祥园,科尔沁区紫云公馆、水岸春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金都新城、京汉新城等地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各地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围绕部门单位履职、业主权利保障及义务履行、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和服务履约、资金使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等方面情况,与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民生大事。要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强化政府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细化工作措施,提高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要加强党建引领,鼓励党员干部参与指导物业管理活动,探索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要提升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合理收费,强化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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