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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立法计划及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0

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立法计划

一、审议项目(2件)

1、《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

2、《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

二、调研项目(2件)

3、《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

4、《通辽市政务服务条例》

三、修改项目(1件)

5、《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关于《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立法计划》的说明

为了做好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2022年10至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了2023年立法项目建议,向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印发了报送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共收到立法项目建议12件。2023年1月份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法规案和立法建议各1件。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部署、当前立法工作重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和《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选择5件立法项目,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其中,安排审议项目2件,即《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均属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具有通辽特色,且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立法项目。安排调研项目2件,即《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通辽市政务服务条例》。安排修改项目1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噪声的行政处罚规定作相应修改。

2023年立法计划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严格遵守立法权限规定。这次选定的立法项目,依据《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立法权限中选定的立法项目。二是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移风易俗、城市供水、校外托管、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提高政务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定、有序、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自觉维护法治统一。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项目,暂时不列入立法内容,避免立法时段和项目重复。对上位法已经作出修改决定的,将相应地方性法规列入立法修改项目,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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