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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00


   地点       

通辽市政府西配楼348(新闻发布厅)

   内容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将20件民生实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今天召开主题为通辽市2024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的第一场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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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文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民生实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将20件民生实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我市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冬波同志、市城发集团总经理  于庆伟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科长  牛英哲同志,召开主题为通辽市2024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的第一场发布,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市融媒体中心以及所属新媒体平台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各位。

同时莅临本次发布会现场的还有市人大代表宋艳秋同志,市政协委员于晓慧、王竹天同志。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市民生实事工作的关注!


现场图文


首先有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冬波副局长进行发布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2024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通辽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住建领域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市住建局承担的7件民生实事,全部圆满完成。

一、更新改造换热站20处,新建供热主管网11.3公里,实施城镇老旧供热管网改造68处、36.6公里。

冬季供热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冷暖,为积极回应群众供热诉求,提升城镇集中供热保障能力。我市多措并举、精心谋划,2024年度“温暖工程”建设项目60个全部按期完工,累计完成投资8.3175亿元。其中,改造完成换热站378座、供热一次管网50.1公里、供热二次管网369.9公里,改造楼栋立管192.03公里,安装室温监测装置1.94万户。通过“温暖工程”的实施,强化了热源保障,提升了换热站的传热效率和传热面积,更新改造了老旧热网,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供热安全运行水平,提高了我市整体供热质量和居民室内温度,真正让“温暖”跑在“寒冬”前。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访民问暖”行动,及时了解改造小区的供暖情况,针对居民反映的供暖问题,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切实让群众的“冷问题”及时得到“热处理”,全力保障市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4个、20118户。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们始终以提高群众生活舒适度、幸福感为目标,结合城市更新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纵深推进。年初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6亿元,通过完善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更新破损地下管网、翻修硬化道路、修缮维护房屋主体、有序清理弱电线路、修整补植园林绿化、增设休闲活动场所等一系列举措,改造完成了城镇老旧小区134个,176.97万平方米,惠及20118户,实现了两年工期一年完工,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居民迫切需要的供排水、供气、供暖等问题,实现了绿化、亮化、美化效果,进一步改善了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

三、改造农村牧区危房566户。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消除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年初以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6类低收入群体,实行“动态监测,动态清零”的全覆盖政策。通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71.9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39.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566户农村牧区危房进行了改造,并已全部竣工,让农村牧区困难群体住上了“安心房”,圆了“安居梦”,为农村牧区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936套(间)。

为了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困难,聚焦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出台土地、金融、增值税房产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筹建工作。通过采取新建、改建、购买和利用闲置存量房屋转化的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936套(间),按照年初计划已全部开工,其中3038套(间)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目前,我市筹建的房屋以70平方米以下成套或宿舍型为主,适当配置了90平方米房源,充分满足了多子女家庭的租赁住房需求,进一步缓解了新市民、新青年等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为中心城区4万户居民加装室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燃气用户端安全用气保障,预防和减少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年初以来,为中心城区燃气居民用户加装了4.2万套室内燃气安防装置,覆盖小区341个,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通过改造加装室内燃气报警设施,精准地对燃气泄漏问题作出风险预警175次,并及时进行入户排查、处置工作,有效地遏制和防范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由被动变主动,燃气安全管理从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事前管控,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燃气安全水平。

六、新建城市公共充电站62座、充电车位667个。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重要支撑,为了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促进我市能源交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牵头推动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通过制定出台《通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对我市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和需求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规划,统筹两区住建、综合执法和供电部门,在中心城区建设完成了62座公共充电站、667个充电车位,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充电设施供给率,切实增强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为广大市民的绿色出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新建公厕43座、垃圾转运站7座。

年初以来,我市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为突破口。通过现场实地调研、结合群众意见建议、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在全市交通站点、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地,建设了公厕43座;在交通便利、方便安排清运的位置上,建设了垃圾转运站7座,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市政环卫设施覆盖密度,不断补齐了我市公厕和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短板,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幅改善了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2024年,住建部门承担的7项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但是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距离百姓的期许还有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百姓关心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并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也欢迎大家对民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更多关注、参与和监督民生工作。

谢谢大家!

现场图文


接下来有请市城发集团 于庆伟总经理进行发布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按照2024年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在中心城区建设充电站25座、快速充电车位600个。

截至目前,城发集团和科区城投共建设完成充电站62座,含充电车位667个,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城发集团在开发区建设完成充电站27座,含充电车位338个;在科尔沁区建设完成充电站3座,含充电车位65个。科区城投建设完成充电车位264个)。建设完成的充电站覆盖了主要交通干线、商业区和居民小区周边,为市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城发集团创新建设模式,通过自建和合作的方式,实现了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提高了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

为了提升管理水平,城发集团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充电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已接入充电站56座,充电车位1000余个,可实现对充电设施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故障预警等功能。市民只需通过手机APP就能轻松找到最近的充电站,了解充电设施的使用情况,大大提高了充电的便捷性和效率。

下一步,城发集团始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优化充电站配置,结合全市充电需求和车辆分布情况,对现有充电站进行升级或调整,增加充电车位数量,提高充电效率。重点推动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强与居民小区的合作,推动小区内充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解决居民充电难的问题。加强故障预警与应急处理,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充电设施的潜在故障,并进行快速维修或更换,确保充电设施的稳定运行。推动充电设施智能化升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充电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2025年,城发集团计划在开发区范围内继续建设充电站15座,含充电车位240个。


现场图文


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哪些群体能够成为保障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该如何申请?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而推出的租赁住房。通辽市政府于2022年印发了《通辽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及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在本市生活和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具体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学生、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环卫、保安、快递、家政、物流人员、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职工和引进人才等。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目前,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30~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均配备了必要的生活设施,可以满足青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方式:

一是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房屋运营单位进行审核。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申请租住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及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是单位申请。由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请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审核。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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