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7
关于公开征集2027-2031年通辽市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广泛汇聚全社会立法需求,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治制度供给,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通辽实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办法》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启动2027-2031年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广大市民、各类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征集范围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划定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法定领域征集项目,同步对接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民生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全市中心工作。征集项目分为新制定、修改、废止三类:
(一)新制定地方性法规项目
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现行制度规范存在空白、贴合通辽市情民意、能够补齐市域治理短板弱项的法规项目。优先吸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改革部署,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各族群众共同利益的立法事项。
(二)修改现行地方性法规项目
因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修订、上级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市现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滞后、存在制度冲突、实操性不强,难以适配当前改革发展、基层治理现实需要,亟需修订完善的法规项目。
(三)废止现行地方性法规项目
法规内容已被上位法全面覆盖、无独立实施价值,与现行法治理念、国家改革政策相悖,规范调整事项已灭失、长期未落地实施,不再具备继续施行必要的现行地方性法规。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总体要求
(一)严守立法权限,坚守法治统一底线
所提立法项目不得超出设区的市法定立法范围,内容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涉及民族事务治理的立法建议,必须完整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超越立法权限、存在上位法抵触情形的项目,不予纳入立法规划及项目储备库。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小切口立法
立足行业管理、基层治理、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聚焦发展堵点、治理难点、群众急难愁盼;倡导小切口、小快灵、精准务实立法,杜绝大而化之、宽泛笼统的立法设计,充分彰显通辽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北方高寒地区治理实际,提升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突出重点领域,优先吸纳刚需立法事项
符合下列情形的立法项目建议,经调研论证条件成熟后,优先纳入五年立法规划草案清单:
1.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市委明确部署要求开展配套立法的;
2.贯彻实施上位法,亟需制定地方配套法规的;
3.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重大产业转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的;
4.化解基层矛盾、防范安全风险、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公共安全迫切需要的;
5.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各族群众切身权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集中反映的。
(四)材料要素完整,依据清晰详实
所有建议均须填写《通辽市2027-2031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征集表》(附件),逐项完整填报:立法项目名称、上位法及政策依据、立法必要性、实施可行性、拟解决突出问题、拟规范核心制度、建议立项年度。
提出修改、废止法规建议的,需写明现行法规名称、滞后条款原文、修改或废止的详细理由;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交建议,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公民、社会组织提交建议,由建议人亲笔签名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
有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同步附送前期调研报告、法规草案初稿、论证说明等支撑材料。
三、提交方式及时限
本次公开征集为2027-2031年立法规划集中征集,集中征集结束后常态化征集渠道长期开放。
(一)集中征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0日,逾期提交的不再纳入本次五年立法规划集中梳理范围。集中征集期满后,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持续提交立法建议,统一存入立法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
(二)提交途径
现场报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个人签名)的纸质征集表原件,报送至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线上报送:征集表电子版发送专用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标注:2027-2031立法规划建议+单位/建议人姓名。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奔
联系电话:0475-5776387
传 真:0475-5775753
电子邮箱:tlrdfgw@126.com
四、后续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收集到的全部立法项目建议统一汇总梳理,按照《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办法》开展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公众座谈,逐项研判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立法时机成熟度;
经论证确有立法需求、但当前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的项目,归入立法项目储备库逐年滚动调整;论证成熟、符合规划导向的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形成五年立法规划草案;
立法规划草案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并按规定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附件:通辽市2027-2031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征集表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 要 闻 <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邮箱:tongliaorend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