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0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通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7月至8月将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条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政策制定情况;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禁牧、休牧、轮牧制度落实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及监管情况;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落实情况;违反《条例》行为处理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郭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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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8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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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通辽市行政中心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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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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