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请市财政局局长康晓东同志作发布。
今年3月21日,通辽市财政局就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现将践诺情况公开如下:
一、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显著提高。对于2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市本级共177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达到95.67%,超出年初规定预留比例35.67个百分点。
二是绿色采购力度持续加大。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管理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对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投标价格5%幅度的价格扣除,促进了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三是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提升。采购合同签订平均时间为8.5日,采购合同平均资金支付时间为收到发票后9.2个工作日。
二、政府采购流程持续简化
一是政府采购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了在线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发票、支付资金、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远程异地评标等功能,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2023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以来,通辽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1325个项目,位居全区首位。
二是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通辽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公开了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中标和成交结果、合同变更、供应商信用、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处理处罚结果等信息,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框架协议采购进一步推开。在组织开展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基础上,发布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进一步丰富框架协议采购品目,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三、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建立“四证一体”行政裁决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了《通辽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初证收案、质证问案、举证明案、论证辩案“四证一体”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21件,营造了公平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是推行全过程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构建“政采+绩效”新模式,通过单位自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重点评价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共选取了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其他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绩效自评。
三是实行“双向承诺+信用管理”构建诚实守信政府采购环境。采购人从采购预算、意向公开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流程政策落实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承诺。完善政府采购“线上+线下”信用评价体系,在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全面评价,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2024年,对1家供应商屡次投诉查无实据问题,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4年,市财政局被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评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八五‘普法’先进单位”。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聚焦政府采购全流程,完善思路举措,强化创新突破,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最优营商环境。